专业建设联席会议是有关专业建设的议事、咨询、研讨性质的非常设机构。为了加强【威尼斯vnsr】-威尼斯人手机网址各单位在专业建设方面的紧密联系,形成合力,充分发挥专业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龙头作用,更好地培养符合公安工作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,根据学院实际,特制定专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。
第一条 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
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,由专业负责人与有关专家组成,由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主持。
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决定。
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时间
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,具体会议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。
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议题
(一)研究专业设置、专业教学改革等专业建设方面的意见与建议。
(二)指导重点、特色专业的创新工作。
(三)研讨学院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中的新动向、新课题。
(四)交流各单位专业建设经验。
(五)审议其他有关专业建设议项。
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
(一)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,会议纪要经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同意印发,按照部门职能,分工负责落实。
(二)联席会议主持人及时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告专业建设情况、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,重大问题报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研究决定。
(三)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,主动研究涉及专业建设的有关问题,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;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的事项,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作解决的问题;要互通信息,相互配合和支持,形成合力,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,共同做好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。
2014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