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系部:
为做好2022—2023学年师资培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(一)中长期进修培训。国内访学、半年以上的进修培训等。
(二)短期业务培训。半年以内的课程进修、外语培训及各类短期业务培训。
(三)警务实践。时间为半年或一年,警务实践原则上安排到硚口区公安分局。
(四)担任学生辅导员。时间为2年或4年,由学院统一安排。
(五)参加乡村振兴工作。时间为1年,由学院统一安排。
二、工作流程
(一)教师提出申请,教研室、系部审批。
(二)系部汇总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报教务处审核。
(三)系部将教务处审核后师资培养计划报组织人事处。
(四)学院审定。计划一经批准,申请人及所在系部不宜随意变更计划。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予支持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关于“公安专业课程主讲教师一般具有2年以上公安实践工作经历”的要求,统筹做好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。
(二)师资培养计划的安排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,师资培养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中心服务的理念,确保在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开展。
(三)各系部要组织教研室对2022—2023学年教学计划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,结合人才培养、教学科研工作、学科梯队建设、学术骨干培养以及教师个人职业发展需要,集体研究并统筹制定师资培养计划。
(四)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29日(周五)前将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及申请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,电子版发送至szk@hbpa.edu.cn。
特此通知。
组织人事处
2022年4月15日